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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記者蔡岩紅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佈了《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為落實好此項政策,該局所得稅司負責人今天就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實問題給予了進一步的詳細解答。
  問:小微企業擴大優惠範圍後,享受面將有哪些變化?
  答:小型微利企業擴大優惠範圍後,國稅總局根據以前年度小微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情況,在具體政策落實上,進行了兩方面大的調整。一是經商財政部同意,將採取核定徵稅的小型微利企業,納入享受小微企業優惠政策範圍;二是改變小微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管理方式,由原來審批管理方式,改為備案方式。小微企業享受優惠政策上限調為10萬元,再加上這兩方面大的調整後,預計小微企業享受優惠政策面,將由原來的26%,提高到85%以上,即應納稅小微企業85%以上都可以享受優惠。
  問:核定征收的小微企業,如何享受優惠政策?
  答: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包括定率和定額兩種方式,對定率徵稅的小微企業,按照《公告》中相關規定執行。對於定額徵稅的小微企業,考慮到此類企業規模小、核算不完整,稅務機關一般採取簡便的征收辦法,年度終了後也不進行匯算清繳。因此,對這類小微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稅務總局要求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具體情況,通過調整核定稅額的辦法,直接給予享受優惠政策,年度終了,也無需再報送相關資料。
  此外,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包括稅法規定的稅率由25%減按20%,以及本次擴大減半征收範圍的。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微企業,凡符合條件的,均可以享受這些優惠政策。
  問:此次小微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稅務部門在管理方式上有何改變?
  答:在研究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過程中,稅務部門發現小微企業有其特殊性,戶數多,涉及行業多,每戶減免稅數額不多。以前年度,稅務機關對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採取審批管理方式,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時,需提前向稅務機關申請,並提供相關資料,經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後,方可享受優惠政策。這種管理模式,一些企業覺得麻煩,就自動放棄申請。為改變這一狀況,稅務總局決定對小微企業優惠政策,由原來的審批方式,改為備案方式。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年度中間預繳時,可以自己計算享受優惠。到年度終了報送年度所得稅申報表時,同時將小微企業的從業人員和資產總額情況,報稅務機關備案即可。
  問:小微企業因不知國家扶持政策錯過時間,可否還有機會享受優惠政策?
  答:小型微利企業由於各種原因未享受減免稅,並不意味著它們的減免稅主體權利消失。按照《公告》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年度中間預繳沒有享受優惠的,在年度終了匯算清繳時,稅務機關將根據企業申報的情況,提醒企業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小型微利企業應按稅務機關的要求,補充報送規定的資料,這樣就可以享受了。
  法制網北京4月24日訊  (原標題:小微企業85%以上都可享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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